妙笔阁>都市现代>我有一片山林>第221章 天敌在埋伏
两颊则长有下垂的长毛,这让它们看上去貌似有点儿凶的样子。

猞猁的上体一般以棕色或者褐色为主色调,腹面呈浅白色、黄白色或沙黄色。尾端呈黑色。

赤狐的虽然聪明狡猾,身手敏捷,但是,仍然只是小型动物,体重一般情况下只有5到7公斤,远远小于猞猁。

因此,在自然界中,猞猁始终是狐狸的天敌。

狐狸,也始终是猞猁的食物之一。

但是,在这片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的山林里,如果想要说谁是自己的食物,那就必须先把食物捕获到手再说,不然一切都是空谈。

猞猁悄悄压低身子,想要把自己掩藏得更好一些。

毕竟现在它将要捕获的不是鹿,不是兔,也不是獐子之类的笨蛋,而是一只狡猾的狐狸。

它必须把自己藏得更好。

但是,它忽略了自己的体型,那硕大的身躯岂是一个灌木可以掩盖的?

而且,它身上的体味并不亚于狐狸。

因此,狐狸爸爸还没有靠近猞猁藏身的灌木丛,就敏锐的嗅到了危险。

而且是一个很大的危险,这个危险大约有六十斤重。

它想放下嘴里叼着的鸡,然后逃命。

但是不行。这只鸡是给老婆孩子的,如果拱手相让的话,老婆孩子不就吃不到这么美味的大肥鸡了嘛。

虽然叼着大肥鸡可能跑起来会慢一些,但是,说不定也可以松懈猞猁的警惕性。

它一定会以为叼着大肥鸡的狐狸并没有那么聪明。毕竟聪明的狐狸都会懂得取舍,懂得弃车保帅。

而这只笨狐狸不懂。那么,它就会在身体的优势上,更洋洋自得一些,然后放松警惕,然后......

狐狸爸爸的心中已经有了完美的计划。

它用力咬住鸡脖子,将鲜美的血液从鸡脖子上挤压出来。原本还能在它嘴下挣扎的大肥鸡,被咬断脖子之后,疯狂的挣扎几下之后,便没了声息。

闻着空气中甜丝丝的血腥味,猞猁忍不住舔了舔舌头。

它很想冲出去从狐狸口中夺走那只大肥鸡,或者是,把狐狸吞到肚子里,然后再把大肥鸡给那个小跟屁虫送去。

但是,它不能这么做。

它之所以不能这么做倒不是因为同情狐狸还有老婆孩子,而是因为现在狐狸还没有进入它的埋伏圈,它必须静待时机。

它觉得,也许狐狸还没有发现它,如果发现它了,按照狐狸谨小慎微的尿性,必定会扭头就跑。

但是这只狐狸没有这么做。

哈哈,如此看来,我掩藏得很好嘛。

狐狸爸爸甩了甩口中的大肥鸡,将鸡脖子流出来的鲜血甩得到处都是,甚至有几滴鲜血已经甩到了猞猁藏身的灌木丛前。

这,这绝对不能忍了。

猞猁吞了吞口水,猛然从灌木丛里扑出来。

与此同时,狐狸爸爸已经叼着大肥鸡扭头就跑。像是被吓了一大跳而做出的本能反应一样。

猞猁见状,立马朝那只遇到危险还不知道扔掉口中食物的傻狐狸追去。

哈哈,看来今天真是走大运了,遇上了一头傻乎乎的狐狸。这傻狐狸遇到危险了还不知道扔掉嘴里的食物保命,真是一个大傻瓜。

猞猁一边追着狐狸,一边得意的想到。

狐狸爸爸叼着大肥鸡,确实速度受限,但好在,它早已经算准了距离。

就在猞猁即将追上它的时候,它叼着大肥鸡,一头钻入了一根被虫子蛀空的木头里。

它是这附近的居民,自然知道哪里有被蛀空的木头。

木头根部较大,尾部较小。因此,即使狐狸爸爸叼着一只大肥鸡从根部钻入也是一件极其轻松的事情。

猞猁没有进行任何思考,本能的朝那个宽大的树洞冲击进去。

傻子,难道你以为你躲到木头里就没事了吗?

进入木洞之后,狐狸爸爸忽然停下奔跑的脚步,一步两步‘艰难’的朝前行走。

之所以要放慢脚步,并不是因为木洞越来越小的缘故。虽然木洞已经越来越小,但让一只狐狸畅通无阻的穿过去并不是问题。

所以,狐狸爸爸是有意放慢脚步。这样一来,才能给猞猁造成一种自己只要再往里一点点,就可以抓到狐狸的错觉。

一切就跟狐狸爸爸预想的一样,在猞猁眼中,一个不会弃车保帅的狐狸是只笨狐狸。所以猞猁毫不犹豫的追入木洞中,并且勇往直前。

直到它完全卡在木洞中间,进退不得的时候,它似乎才恍然明白,自己这是上了狐狸的当?

狐狸爸爸从木洞的尾端顺利逃脱,口中仍然叼着大肥鸡。

回到狐狸洞的时候,狐狸妈妈正担心不已的在洞口等着它回来。

它听鸟类来报信,说是狐狸爸爸被一只猞猁盯上了。

原以为等不回来狐狸爸爸了,但没想到,夜色中,月光明亮,晚风习习,狐狸爸爸叼着一只大肥鸡,任凭夜风吹动它柔顺且长的毛发,欢快的朝狐狸洞奔回来。

它像一个英雄那样,仿佛踏着七彩祥云而来。

虽然它没有盔甲,没有刀剑,但飒爽的英姿完全不输给任何一个英雄形象。狐狸妈妈是这么认为的。

在它眼里,这时间任何一个英雄都比不上它的英雄。

它迎上去,靠在狐狸爸爸身上,用脑袋蹭了蹭它的身体,表示担忧与欣慰。

狐狸爸爸得意的扬起小脑袋,将口中的大肥鸡举得更高一些,神色当中充满了炫耀。

然后,两只狐狸一前一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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