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笔阁>玄幻奇幻>血剑酆都>第五百一十四章 辉剑客栈

那卫兵守了三年的城门,像这种情况,少说也遇到过几百次了,看都不用看,就知道塞进手里的必然是一锭元宝,而且还不轻。

放在三年前,他被人塞了银子,第一反应便是痛斥其非,再严加查探。可三年的时间,足够改变一个人了,那卫兵见对方如此“懂事”,心中怒意登时大减,将银子顺手揣进腰间道:“哼,老子瞧这些公子哥最不顺眼,若不是看在你的面子上,定不能轻易饶他!……得了,你们快进去吧,不过西城门的守军总和夑武国的人打交道,可没我们好说话,到时候自己当心些。”

射天狼每次路过这辉耀城时,都是趁着夜色偷偷跳过城墙,倒还真没与守城的卫兵打过交道。听这卫兵这么说,心中暗道:“西城门一出便是夑武国,那边的守军常和我们的人打交道,恐怕就连精神都不正常了,的确得当心些。”他心里虽然不住地思索,却未耽误嘴里说话,向那卫兵好一阵道谢之后,带着白小七等人急匆匆的过了城门。

白小七虽然没看见射天狼递了什么东西给那卫兵,但猜也猜出他做了什么,心里更是不满,暗道:“原来他故意说那些话,不过是为了卡些油水,此处的卫兵乃是我楚唐国的戍边之士,都是如此,朝堂之中有岂会有什么好人了?”

想到这里,白小七居然有些庆幸,自己的考卷被那金老板做了手脚。若非如此,他一想到以后要与这这人同朝为官,心里就说不出的膈应。

这时候已是下午,天色虽然还不算太晚,但是根据射天狼所说,从这夜耀城出去之后乃是一片戈壁,带着小柔脚程太慢,入夜之前绝对走不出去。白小七没去过夑武国,听射天狼这么说了,自是从善如流,众人一起找了个客栈住下。

这夜耀城与其说是个城镇,倒不如说更像是个关隘,城中除了一些过往的行商之外,大多是楚唐国的士兵。也正是因此,夜耀城虽然不像苦树县那样穷困,却也不算繁华,城中更是充斥着一股肃杀之气,大街小巷之上,连个高声喧哗的人都没有。

射天狼对辉耀城还算熟悉,带着白小七等人来到一间名叫“辉剑”的客栈之中。根据老板所说,客栈大堂之中所供的宝剑乃是当年辉耀将军的佩剑,这客栈也是因此得名,可是这种话一向有人说无人信,至于真相究竟如何,恐怕就连那客栈的老板自己也不知道了。

白小七进了客栈,见到大堂之中供奉的那柄古剑,心里只觉一阵压抑,在心中暗道:“灵霄,你说这传言是不是真的,那柄剑真的是辉耀将军的佩剑么?”

熟料问了一句,却如石沉大海,灵霄半晌也未有回答。白小七略有担心,趁着扶小柔坐下的功夫,默默闭上双眼,内视识海,感应到灵霄并没有什么大事,才略微放心,暗道:“看来灵霄只是一时没想理我,反正那柄剑是谁的佩剑,跟我没有半点关系,就以后再说吧。”

射天狼注意到白小七曾看向那柄古剑,落座之后笑道:“别看啦,阴帅特地来看过那柄剑,说虽然有些年头,不过是仿制的。话虽如此,铸剑用的陨铁、丹红精和血艳金却都是货真价实的,可见掌柜的为了客栈的名声,也是下了血本。听说一开始打出这个噱头的时候,还有不少人慕名而来,但是这柄剑再怎么贵重,也没什么神异的地方,后来就慢慢没人提这茬了。”

说着话的功夫,一个肩膀上搭着抹布,看起来颇为油腻的中年男子来到桌前,嘿嘿笑道:“射老弟,你又拿我打趣,我都说过好些遍了,这柄剑乃是我在战场之中捡到的。听说当年辉耀将军的佩剑通体火红,使将起来如有火神降世,你们看这柄剑,难道不红么?”

白小七仔细打量一阵,虽然隔着一丈多的距离,却还是能看清那柄剑的剑刃的确是红色的,只是略微有些发暗。不过听射天狼所言,那柄剑之所以是红色,乃是因为其中掺入了丹红精和血艳金的缘故。就如自己的悦容剑,因为是以紫灵精打造,所以剑刃发紫,虽然罕见,却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。

想到这里,白小七下意识的摸了摸悦容剑的剑柄,那老板注意到白小七手上的动作,看到了他腰间的佩剑,赞叹道:“这位公子的宝剑真是漂亮,我这柄辉耀剑就够好看了,跟您的佩剑比可就差上一截了。”

习武之人,听见别人称赞自己的兵刃,比自己本人被称赞要高兴的多,白小七虽然不是自傲之辈,可听她这样说,神色间仍是藏不住的得意。

射天狼见白小七尾巴都要翘到天上去了,挖苦道:“漂亮有什么用,兵器又不是拿来看的?”他有心炫耀自己的白玉弓,可是想到白小七背后还背着一把仙剑,只好把到了嘴边的话憋了回去。

那中年男子便是这客栈的老板,兼任着厨子和跑堂的伙计,与射天狼也是老相识了。这客栈中并无别的客人,老板过来说了几句话,便去后厨准备饭菜,这一顿饭吃的算是相安无事,吃过饭后,众人便各自回到房间休息。

这次客栈中空房够多,司徒寇与射天狼便每人住了一间,白小七却得照顾小柔,二人仍是合住一间。

好在这客栈只有一层,不用上楼,白小七搀着小柔进了客房,将她扶到床上,正准备去给她倒水,就听小柔说道:“白少侠,我本是要服侍你的,现如今却每天来让你这样照顾我……你若觉得小柔是个累赘,不妨就把我抛下,反正我的腿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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