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笔阁>恐怖悬疑>无限之绝地求生>第67章 走剧情线的,何止杜牧?(2/2)

表面上是馅饼,隐藏都是陷阱!

所以,最笨拙的方式,也就是最靠谱的方式。

当然也不能排除有投机取巧的bug,但以目前杜牧的小白属性,根本谈不上利用这些bug。乱来的后果,大部分是很悲惨的,偶尔成功一把的收益,不足以弥补损失。

杜牧的人生虽然一路都很浪,但其实都是命运使然,他本人属于那种轻易不会赌命的谨慎家伙。面对步步杀机的空间,杜牧首要考虑的是—保住小命!

从他晋升专精,放弃后期无限想象空间、逼格无限的【养由基】,却一头扎入名字很low逼的【爬山虎】,就可知他是个什么谨慎作风。

在杜牧与克莱尔继续冒险的同时,被杜牧几乎洗劫一空的达李.蒂森,却在郁闷地要炸了。

他身为米军退役精锐,起步很高,心高气傲,遇到这种世界大乱的末世,正是如鱼得水,蓄势待发要大干一番,怎么能接受被杜牧这种华夏毛头小子反抢的结局?

想到自己剧情红宝石被抢夺,说不定被那小子拿去,得到了什么了不得的奇遇和奖励,达李上尉就更是郁闷要吐血。

他正在咬牙切齿,发誓报复,却无意之中瞥到了一个身影。

里昂.s.肯尼迪。

主角,李三光。

正在与一群丧尸警察枪战,李三光凭借着一身过硬的武艺,加上掠夺而来的充足火力,打的丧尸警察们东倒西歪。

主角,就是主角。

达李.蒂森嘴角绽放出一道笑意,牙齿咬得咯咯响。

运气,似乎终于转到他这一边了。

他果断冲入了丧尸群中,强大的格斗能力全面爆发,啪啪啪将几头残血的丧尸活生生打爆。

这种干脆利落的军方格斗术,迅速引起了里昂的注意和好感。

“嘿。”里昂挑了挑眉头,主动打招呼:“你是幸存者吗?看身手是军人?”

“我在海豹突击队服役过。听你的口音,你是西海岸的?”

达李.蒂森打爆了残血丧尸,歪歪脖子,咯嘣作响,强者风范,颇感兴趣地看着里昂。

美国人同样讲老乡见老乡,两眼泪汪汪。同乡,是陌生美国人相见,最容易唤起好感的套近乎方式。

里昂笑了:“没错,我出生在洛杉矶。”

“我擦!”达李十分夸张叫起来:“我出生在长滩!”

里昂眼前一亮。

长滩是大洛杉矶城的一个地区,他也出生在长滩。

达李开始滔滔不绝起来:“我从小就喜欢洛杉矶天使队(全美美式足球大联盟一只球队),虽然联赛中他们一直是个小透明。不过去年超级联赛,天使队开挂了!你看他们打入超级碗之夜了吗?他们的四分卫,那个洛基简直疯狂了,呵呵呵,超级碗那个疯狂的晚上,我看着他打出他29传24中,四分卫评分124.9···就靠他,我打赌赢了一万美元!”

达李笑得十分开心。

里昂眼睛一下亮了。

那眼神,如同一个赌徒,听到了骰子落在碗中,如同一个瘾君子,听到了有人在谈论亨茨-庞特(全美最大的毒品分销点,已经变成毒品隐晦代名词)···

美式足球,正是里昂最喜欢的运动。

这天使队,正是他最喜欢的大联盟球队啊。

在米国,如果说同乡增加10点好感度,谈论一个共同喜欢的球队,就能增加50点好感度啊!

虽然天使队,在联赛中一直是个小透明,只是在2003年得到过西区冠军,从未打入过超级碗!

去年这球队的开挂,一路黑马到底,杀入超级碗季后赛决赛,正是里昂心底最得意最爽快的一件事。

这种事,他绝没有告诉过任何人。

但路上遇到这个一看就带着美国大兵深深烙印的家伙,却一张嘴就谈起了这件事。

里昂如同大夏天喝了一杯冰水,永远板着的脸上,露出了会心的笑容:“哦,真巧,我也是天使队的死忠粉。超级碗那个晚上,我就坐在得分区的最前面。我亲眼看到了洛基在倒计时51秒的那个传球,那简直是绝了!”

“我擦····”达李夸张地吼叫起来:“你有没有他的签名?我是说,我事后专门找过他,但他拒绝了!擦你妈,我当时被派到了阿富汗,跟那帮恐怖分子打得血肉横飞,我居然错过了那个一生也许只有一次的超级碗!我的天啊,!”

他虽然粗口连天,但却极大的拉近了里昂与他的心理距离。

超级碗,是只有美国人才能体会的一年一度超级狂欢。

在米国,篮球狂热吧?

美职篮nba,是中国球迷最爱。

但那只是第二大运动。

美式足球,或者叫橄榄球,nfl,才是米国人的心头最爱!

橄榄球不死,nba终究只能为臣。

nfl在每年一月份最后一个星期天的年度冠军赛,或者叫超级碗,就是米国人的春晚!

这个晚上,米国人彻夜狂欢,甚至全美将遭遇鸡翅荒!

根据全美养鸡协会报告预测,2016年赛事期间,全美消耗1了13亿只鸡翅!50亿瓶啤酒!16亿桶爆米花!

平均下来,全美每个人,不分男女老幼,这个晚上,要参加17人规模的派对,吃掉5个鸡翅,喝10瓶啤酒,5桶爆米花。

美国超级碗中场秀,区区12分钟,却被誉为全球娱乐的风向标!谁能上去,谁就是全球当年最火的明星!

这种狂热,类似华夏人对春晚的执念,那是美国人最传统最迷恋的节日狂欢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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