妙笔阁>玄幻奇幻>竹马来成婚,我亲爱的安先生>第四十四章:冰释前嫌,有什么我能替你做?

陆霁月是若书的大学室友,而她的丈夫金陵则和她是校友。两个人算是从校服到婚纱吧。

兜兜转转许多年,当昔日的大学同学重聚,有人感慨时光匆匆,青涩不再,有人则羡慕两人能经受现实的诱惑,终于携手,喜结连理。

曾经在大学里,有多少恩爱甜蜜的恋人,山盟海誓,相约毕业之后就结婚的?可是毕业之后,天南海北,多少人放弃了曾经的坚持,所以这场婚礼,还是羡慕的人居多吧。

据说金陵在毕业之后,做起了生意,刚开始路途艰难,但孩子没有轻言放弃,所以挺过来了。现在在上海办起了公司,据悉不久以后还会在北京开设分公司。成了名副其实的富豪。

这场婚礼很豪华,他说她要给自己心爱的女人最好的。

慕辰西手里拿着婚礼的请柬,听身旁的若书给他解说着。看着请柬,他的嘴角上扬,晕着淡淡的温柔,只是眼里却裹着伤。

他记得,若书跟人很好相处,当时她宿舍的那几个女孩子他都见过,当时她宿舍的几个女孩子交往了男友分分合合,只有他和若书,陆霁月和金陵还一直坚守岗位。

于是他们四个就一起约定,从校服到婚纱,毕业之后就结婚。

车里,若书的声音也是淡淡的,回忆这件事情终究没有办法平静,那个时候,同宿舍的女生,男友走马观花,绝对不超过三个月,但在这群时尚女生中,却有两个怪物,一个是陆霁月,一个就是她。

李菲菲跟新男友打的火热的时候,故意逗霁月:“你的男友还不换呐,都多久了!”

霁月羞红了脸,嗔道:“我才不换呢!”

陆霁月是死脑筋,特别实诚的那种,在恋爱中,要不然不爱,要爱了,就认定了,再也不换。

气的李菲菲摆大字躺尸,叹了一声。

接着她就把矛头对准若书,同样的问题问了一句:“你怎么也不换?”

“我不换!”她和霁月同住在下铺,对脸。怼完李菲菲的时候,她和霁月相视一笑。

李菲菲气骂一句:“老古董!”

李菲菲不懂,初恋那么美好,她怎么舍得将初恋在波折中度过呢?比起她们换一个一个的尝鲜,她更希望静下来,好好谈一场恋爱,毕竟在那个时候,在她眼里,再也没有人能比的上慕辰西。

阳光路过红色的玛莎拉蒂,将光亮温柔的撒了进来,躺在若书的手指上,腿上,也洒在慕辰西戴着指环的食指上,和那张充满喜气的请柬上。

指环在阳光的照射下晕出一圈儿璀璨的光。若书用眼角瞥了一眼,才发现他并没有怎么变,现在比起从前,多了些许高冷。

那个指环好像上学的时候他就有戴吧。他是音乐社的吉他手,弹奏其他的时候,左手食指上就戴着一个银色的指环。

收起请柬的时候,他把手握成拳,放在唇边轻轻咳了咳,头看向窗外问了句:“还有多久能到?”

听得出他声音里有些急躁,她看了眼导航,回了句:“快了吧。”

她也想早早的到达那里,参加完赶快回北京。

半岛酒店

金陵说要给妻子一个盛大的婚礼,等到金婚的时候回忆起今天,还会觉得无比甜蜜。

车子抵达半岛酒店门口,酒店服务员过来,帮她一起把慕辰西扶上轮椅,然后他们两个人在三三两两的来客瞩目下走进大厅。

进电梯后,秦若书告诉慕辰西:“婚宴在玫瑰餐厅,很浪漫。”

慕辰西笑了笑,没说什么。

婚宴场,新郎金陵神清气爽,脸上挂着开心的笑,站在门口,亲自出来迎客。当他看到若书时,薄唇不由的上扬,但看到她推着的来人时,欢喜的目光不由一滞。

“辰西……”辰西他居然还活着?

旁边有人过来道贺,这才将唤醒了金陵的注意力,他笑着接纳客人的祝福,请他们进去之后,赶紧朝若书这边走来。

“辰西。”他喊。

慕辰西笑笑,亦如年少时风采迷人:“恭喜啊新郎,你今天比我还帅气。”

金陵嘿嘿一笑,但让她惊奇的是,慕辰西竟然还活着,跟若书一起参加他和霁月的婚礼,这太震撼了,他绝对想不到。

若书见他惊慌的模样,笑着走上前,伸出手臂拥抱他:“恭喜啊,新郎!”

“谢谢!”

秦若书今天穿了件粉红色的裹胸长裙,长发披肩。身材高挑的她,穿上这件裙子,温柔的眉眼,宛如仙女一般。

“你今天也很漂亮。”金陵由衷的赞叹。

秦若书笑笑:“霁月呢?”

“她在里面化妆间。”金陵说。

“那我去看看。”她底下头对慕辰西说了声,金陵赶紧搭话:“你去吧,待会儿我把辰西推进去。”

“好。”

等若书进去之后,金陵才蹲下来看着慕辰西,眼里满满写着震惊和好奇,半晌他才喊出慕辰西的名字:“辰西……”

慕辰西觉得好笑,便逗他:“你干嘛啊,好像你爱上我似的,哎,我是男人,如此深情的看着我,好歹也应该是个女孩子吧!”

金陵和辰西是同校,但专业不同,却因为彼此的女友,才熟悉。一个是学计算机的理工男,一个是学音乐的文艺男。

上学的时候,金陵高冷寡言,而辰西则温润谦和。

很奇怪,这两个男生最后竟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,时隔七年再见,金陵红着眼睛差点没哭出来。

“你出息一点好不好!”慕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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