/>  给小明志喂完饭,将他交给大嫂阮于氏,阮初秀对着二弟和三弟招了招手。“来,过来让我看看。”

“姐。”阮业成牵着三弟业守走了过来,兄弟俩抬头挺胸,站得笔直笔直。

阮初秀细细的上下打量了番,笑盈盈的点着头,抚了下三弟的发顶。“精神看着不错,面色也好,还长了点肉,走,看看窜个头没。”隔个把月,想起了她就会给俩个弟弟量量身量,看他们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。

“爹,二弟和三弟都长了一点点呢。”阮初秀兴奋的嚷了句。“这段时间的猪骨汤没白喝。”

阮文丰走过来看了眼,憨憨的笑了笑。“你娘隔三差五的就炖猪骨汤呢,吃的好自然就能窜个头。”

“爹,你近来干活怎么样?”对俩个弟弟很关注,同样的阮初秀也很注意父亲的身体。

“比以前要好些,以前干活累狠了,总有点力不从心,走路都打着飘着呢,现在不会,都不怎么觉得累,挺精神的。”阮文丰知闺女的心思,特意说的格外仔细些。都说闺女是爹娘的小棉袄,这话还真不错。

阮初秀瞅着父亲的气色确实很好,都显年轻了些,但还是叮嘱了句。“爹,找短工活计时,你别仗着身体好,就什么活都接,这样可不好,就算要找短工,接点轻省些的活,差不多就行,钱少挣些人更要紧。”

原主很爱她的爹娘和俩个弟弟,小小年纪就知道护着自个的亲人,现在她重活在这身体里,变成了阮初秀,生命是无价的,她能做的,就是尽自己的力,努力照顾好原主的家人,原主在天有灵应该也能安息吧。

阮初秀和父子三人唠了几句家常,其实能说的话也不多,左右就那么几句,说完后,阮文丰就领着俩个儿子拿着农具下地干活。

阮永氏收拾好灶台清洗好碗筷,往着东厢走来,对着闺女说道。“你要不要去村头胡大夫家?”这会她可没时间陪闺女,有不少的家务要收拾呢。

“不用,娘我帮你干活,该去菜地里的是不是?”阮初秀问道。

“别瞎闹。”阮永氏白了眼闺女。“站在太阳底下可不是好玩的,要不,你去带小明志玩?”

阮初秀不高兴的噘了嘴。“娘,我主动说要帮你干活,你竟然嫌弃我。”露出个伤心的表情来,假的很。

阮永氏被她给逗乐了,笑出了声。“好不容易捂白了点,回头又得晒黑了。”现在在她的眼里,女婿可是哪儿哪儿都好啊,长的也相当好,当初觉的煞气腾腾的长长疤痕,现在反倒觉得分外显气势,相反自家的闺女,不是她这当娘的说,还真没什么看头,好在年纪还小,现在吃的好,再长个两年应该能出落水灵点罢?毕竟她和文丰也不寒酸呀。

“好罢。”阮初秀不甘不愿的点了头,顿了下,悄悄声。“娘,如秀姐没有出来吃早饭?”

“喔,她不想出来吃,你大伯娘留了早食给她,吃饭前就端进了屋里。”想着这侄女啊,阮永氏眉间就落了愁容,却也没有再说什么,只对着闺女道。“自个注意点,十四的大姑娘,别老跟个孩子似地,现在太阳烈,没事别到外面乱窜,没事时,做做绣活也行,纳鞋子啊,收拾家里等等,别整天想着玩儿,家里啊要时时都整洁,住着才舒坦。”

听说有福的姑娘,能嫁个好丈夫,家里家外都不需要操心,日子过的舒服惬意,性情呢,就会越活越回去,被丈夫宠着护着顾着,就跟个小孩似地,原先她听到这类的话,总会觉的世间哪有这等好婚事,不料,她这闺女大难过后还真有了大福,看她现在这孩子心性,阮永氏有时候想想,也不知是该愁呢还是该高兴。

“娘。我知道啦。等有空你去家里看看,我把家收拾的相当整洁,地上都能直接躺着睡觉。”阮初秀绷着脸正儿百经的回了句。

阮永氏伸手点了下她的额头,哭笑不得的出了屋。

母亲前脚刚走,阮初秀后脚也出了屋,想了想还是决定听母亲的,乐颠乐颠的去了正屋。“大嫂。”

“初秀。”阮于氏正教着儿子学走路呢,听着说话声,抬头看了眼门口。

正在懒懒散散的走路,说走路还不如说是被母亲抱着腋下挨着地面玩儿,小明志的双脚压根就没使劲,见到门口的人,咧嘴露出个笑,软糯糯的喊。“姑姑~”嘿嘿的笑,笑的人心坎软乎乎地。

“我娘不让我下地帮着干活,我就过来看看明志。”阮初秀进了屋,对着小明志拍了拍手,然后张开了双手,小明志笑嘻嘻的就想往她怀里扑,阮于氏见状,将儿子递到了初秀的手里,笑着说道。“三婶是疼你呢,想让你好好歇着。”

阮初秀抿着嘴笑,笑的甜滋滋,眉眼弯弯,白皙的肤色衬着,倒是显出了几分清秀来。

阮于氏略有些失神的看着她,暗想,真是世事难料,都以为初秀这桩婚是个火坑,万万没有想到,却是个金银窝,这才嫁过去多久,连半年都没有呢,瘦瘦小小的姑娘,是越长越水灵了,有了几分鲜艳颜色。想想自家的小姑子,亭亭玉立的一个小姑娘,十里八村也没几个比得上,都觉得如秀往后是个享福的好命,可眼下看来,如果她非要嫁给陈家秀才,是个金银窝还是个火坑,可就难说了。

“大嫂你叹什么气呢?”阮初秀正逗着小明志玩,听到一声挺明显的叹息,她下意识的问了句,问完后,忽地猜测到,莫不是为了如秀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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